林倩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林倩)7月13日,上海期货交易所(下称“上期所”)子公司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下称“上期能源”)发布公告,就上海出口集装箱结算运价指数(欧洲航线)期货(下称“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合约和相关业务细则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集运指数(欧线)期货的标的物是上海出口集装箱结算运价指数(欧洲航线)。该指数由上海航运交易所编制并于每周一15:05(北京时间)发布,表征上海出口集装箱即期海运市场欧洲航线结算运价的变动方向和程度。

  根据征求意见稿,集运指数(欧线)期货的交易代码为EC,报价单位为指数点,合约乘数为50元/点,最小变动价位为0.1点,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10%,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12%,合约月份为2、4、6、8、10、12月,最后交易日为期货合约交割月份最后一个开展期货交易的周一,交割日期同最后交易日。

  为确保市场平稳运行,上期能源在合约设计、业务细则和风控制度方面都做了相应安排,包括用最后交易日以及最后交易日前第一、第二个指数发布日发布的三个上海出口集装箱结算运价指数(欧洲航线)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到期合约的交割结算价;临近交割提高涨跌停板幅度和保证金比例;优化单边市处置措施;规定连续多个交易日累计涨跌幅达到一定比例时可采取特殊措施等。

  集运指数(欧线)期货采用“服务型指数、国际平台、人民币计价、现金交割”的基本设计思路。

  集运指数(欧线)期货的推出将填补市场空白,可为集运班轮公司、货主、货代等相关企业提供远期运费预测参考和运价风险管理工具,服务集运产业发展需求,提升经营主体的抗风险能力,有助于进一步丰富期货品种体系,提升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同时,也是服务国家“海运强国”战略、服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重要举措。

  下一步,上期能源将梳理并研究各方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合约和细则,与各方共同做好上市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期货合约平稳上市和安全运行。